2024年11月26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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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着律师委员上两会
来源:楚天律师发布时间:2008年03月10日作者: 人民网

王林:第十届 十一界全国政协委员,湖北省黄石市法律援助中心主任。

  王林同志生于1963年8月,1986年调入市司法局宣教科工作,1989年调入市经济律师事务所(现名为湖北鸣伸律师事务所),1990年考取律师资格,1995年任湖北可达律师事务所副主任,现为三级律师。

  大家好,我是博客的主人王林。近一个时期,工作比较多,又参加了很多表彰会,所以没有把自己的自留地种好,请网友多多包涵!

  刚才说到参加很多表彰会,我对此有很多感慨,想在这里谈谈。每当我被表彰的时候,很多的朋友同事都纷纷向我祝贺。开始,我很心安理得的接受了,后来这样的事情多了,我就开始思考一些问题了:我真的做出了很多成绩吗?真的没有人比我做得好吗?这么多的荣誉真的是我应该得到的吗?得到党和政府的肯定、得到社会的认同以后,我应当怎么做?保持原来的样子还是用一种新的姿态示人?等等,

  在北京参加全国政协会议的时候,我认识了很多朋友,有将星闪耀的将军,有观众喜爱的明星,有中央部委的领导,有身价以亿元计算的企业家……,我作为一名普通的律师,一名基层的法律援助工作者跻身于他们之中,自己常常在想为什么会这样?

  现在,我慢慢明白了一些,人们对我的认同,是因为我从事的职业,因为我执著的、充实的从事着自己所喜爱的工作、人民需要的工作-------法律援助。

  应当说,人们对社会的公平与正义太期待了,对和谐社会太渴望了,所以对我才太关注了,这样想,我没有什么值得高兴的,反而多了些许紧张,因为做好了是本份,做不好是罪人。人们把对法律援助的期待的目光集中在你身上,哪里还有自喜的心情,此时我有了答案,现在的我,依然是平常的我,因为我从事着与过去相同的工作,现在的我也不是过去的我,因为感觉到有形的、无形的担子不知道什么时候压在了我的肩上。

  过完春节,我又要到北京参加全国政协会议,今年,是十届政协的最后一次全会,也许下一届我不再是全国政协委员了,也许还是,所以这次的感觉比较多一些。但是不论怎么样我都会尽心尽力的完成好开会的任务,大家会问,你的任务到底是什么?我认为把人民的意愿带给党中央和政府;把好的建国、治国的建议报告给我们的党就可以了。可是好的意见和建议靠一个人是有限的,我希望有报国之志的网友可以利用我这末班车党和政府出几个金点子,实在没有银点子也行,这样,今后看到我们更加强大、美丽、富饶的国家的时候,咱们都能说上一句话:我为国家效力了。

  这是我第一次写,不知道些什么好,估计以后经验多了,就好了,再见。

 

第十届全国政协委员期间:

  写在全国两会前夕

  [2007-02-07 15:53:13 | 王林 ]

  一年一度的举世瞩目的全国两会就要召开了,前天,我接到会议通知,大会定于3月3日在京在开,湖北的委员于2月28日在武汉集中后乘专列进京。今年的两会于往年有很多不同的地方,其中最大的不同就是这是本届最后一次全会,明年是否还最为全国政协委员参会不得而知。有的委员因为年纪大了,不适合担任,有的委员另有委任不再担任,有的因为违纪被取消委员资格,等等,当然,也有很多新生的委员加入全国政协。综上种种,大家的心情个不相同,有的委员很珍惜这来之不易的参政议政的机会,利用最后的一次全会本份的尽着一名政协委员的职责,有的委员利用最后的机会与其他的委员加强感情联络、增进友谊,也有少部分委员认为最后一次了,可以放松了,他们有的不写提案了,有的甚至也不想参加会议了。。。。。。

  我作为一名全国政协委员,此时也有很多感慨,经常在想,自己在这任五年政协委员的时间里,到底做了些什么?是一个称职的委员吗?思前想后,觉得自己所作的工作较之全国政协委员这样神圣的称号相比,相距甚远。但值得欣慰的是这几年,我从一名普通的律师成长为了解党的政策、关心民众疾苦的政协委员,通过参加各种政协活动 ,通过向其他委员学习,自身有了很大的进步。与此同时,也极大的促进了我的本职工作的开展。由于我从事专职法律援助工作多年,有一定的基层工作经验,也了解民众的需求,通过总结,将这些情况写成提案,也把在参加政协活动特别是参加盛大的全国政协全会中获得的信息和对有关政策的了解、理解贯穿、适用于自己的工作中,取得了很好的效果,比如,在两会期间,三农问题、特别是农民工的问题受到了党和国家的高度重视,也是每次大会的热点问题,我结合这些情况,组织本地法律援助机构开展了对农民工跟踪服务的活动,并在我市外出农民工集中的地区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与此同时,我们还与一些商会合作,在商会中设立法律援助联络点,极大的方便了农民工的维权。我们与温州司法局的合作就是一个典范。在农民工返乡或者外出打工时候,我们在火车站、长途汽车站、码头等地,设立法律服务宣传站点,2006年春节,风雨交加,我们的工作人员冻得说不清话,仍然坚持为出行的农民工提供法律咨询,赠送法律书籍,为了让更多的农民工兄弟了解政府对他们的关心和帮助,我们还在宣传车上用扩音器对现场进行播音。但我得知很多农民工因为缺乏劳动保护患上了职业病的情况后,立即向全国政协写了关于加强农民工的劳动保护、预防职业病的提案,但我得知在城市开发的大环境下,在农村城镇化的进程中,很多农民失去土地,生活艰难的情况后,我写了“请给农民国民待遇”的提案,但我得知有的政府部门为了搞城市建设,在没有资金的情况下工程上马,然后采取拖欠农民工、和拖欠工程款的办法坑害施工队伍和农民工,我写了“坚决杜绝政府伪政绩”的提案,我还从法律的角度写了“双规应当合法”的提案。。。。。每当我的提案得到有关部门的重视的时候,心里有所不出的高兴,大有“天下兴亡、匹夫有责“之感!

  今天有事,就写到这。


  我在全国两会上关注的问题

   [2007-03-01 11:13:16 | 王林 ]


  昨天晚上,我乘坐38次专列与湖北的全国政协委员一道前往北京参加全国举世瞩目的“两会”,还没有定过神来,记者就开始刨根问底,他们急于知道委员们关注的问题,我也不例外,在出发前,接受湖北日报采访的时候我告诉记者,今年我关心的问题仍然是弱势群体的问题,作为专职的法律援助律师,我十分希望在构建和谐社会的今天,尽到自己的一份责任。湖北省政府把为困难群众和农民工提供法律援助作为政府为民办实事(十件)之一,我很感动,也很受启发,今年的联会,我的第一份提案就是:建议国务院将为困难群众和农民工提供法律援助作为中央政府为民办实事的内容之一。要从人力、财力等方面加大对基层法律援助工作的投入,特别是对中西部欠发达地区法律援助的投入。 “物质财富的拥有可以有先后之别,司法争议的获得不能有先后之分,法律援助让人人都平等的站在法律面前”。这是我印在自己名片背后的一段话,这段话在我的名片上已经快十年了,我常常在想,宪法规定“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但是,法律是专业性很强的,不了解法律,就不会知道自己的权利和义务,通常人们会通过有偿的法律服务来获得帮助,经济困难的人没有能力获得有偿的法律帮助,不等于他们不需要帮助,由于经济贫困,他们比条件好的人或更需要帮助,否则,他们就会认为法律是富人的法律,最终导致的结果是得不到法律帮助的人拒绝法律的约束与规范,国家的秩序和权威会因此受到严重的损害,群众的利益也会受到严重的侵犯,现在信访如潮的现象就是具体的表现。十六届六中全会党中央提出构建和谐社会,我理解应当从各个角度进行建设,法律援助在缓解社会矛盾;维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维护党和政府的威信;维护国家法律的尊严等方面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如果中央政府能够将法律援助列入为民办实事的内容中,将会极大的促进我国法律援助事业的发展。也必将促进我国民主与法制更加完善。

 


第十一届全国政协委员期间:

  连任委员 倍感责任重大

  2008-03-01 王林


  时间过的很快,就如白驹过隙,作为十届全国政协委员,我圆满的履行了任期内的各项委员职责,今天乘坐38次列车作为十一届全国政协委员进京参加举世瞩目的全国两会,心情很复杂,作为全国政协委员是我人生当中极大的荣誉,可是作为一名连任的委员,深感责任重大,因为我们承载着人民群众太多的期望,我不停的思考:我要为百姓做些什么才能无愧于人民的期待与信任。

  今年与过去最大的不同就是“升温”快,当我连任的消息公布后,立即受到社会的广泛关注,我在卖菜的时候,小贩拉着不让走,告诉我物价上涨的太快,很多老顾客吃肉都不像从前那么随意了,在街边摊点吃早饭的时候,大家你一言我一语,说个不停,有的让我通过媒体好好宣传湖北黄石,要让全国人民都知道中国有一个美丽的城市,叫黄石。告诉大家这里山清水秀,人杰地灵,物产丰富,人民勤劳智慧。新闻媒体更是步步跟进,在岛北京之前,我已经通过电话接受了很多来自北京的采访,他们知道我是一名专职从事法律援助的律师,纷纷询问这次带到北京的提案有哪些是与老百姓关系密切的,是否有让老百姓更好、更多的获得法律援助的好建议。财政局长专门找到我说:黄石市一个为国家建设与发展做出重大贡献的光荣的城市,面对中央给湖北的好政策,一定会在新的历史时期做出新的贡献,但作为中部工业基地的黄石,也需要国家进一步的支持和倾斜,这样我们就会甩掉包袱,又好又快的发展,让人民更满意,让中央更放心。黄石政协新的领导班子刚上岗,得知我要进京参加两会,专门饯行,并嘱咐一定认真履行好委员的职责,还要早时间认识大企业家,让他们到黄石考察、参观,告诉他们黄石满地的财宝等待有识之士前来挖掘。我的农民工兄弟对我说:能不能建议养老保险灵活一点,不要各地之间互不承认,我们农民工的流动很强,或者被老板炒鱿鱼,或者把老板炒鱿鱼,由于各地对养老保险制承认本地缴纳,所以我们一换地方,原来交的保险就白费了。没有养老保险,将来年纪大了真不好办。等等,太多了,我有时候听着听着就会不自觉地热泪盈眶。

  为了无愧于百姓的期待,无愧于党和政府的信任,我开始准备提案,一个利国利民的好提案是需要作充分的调查研究的,在十届政协任期内,我的提案受到全国政协作为优秀提案予以表彰,到今天想起来还感到兴奋不已,今年我要提什么建议?想了很久,决定还是认真关心百姓关心的事情,于是我就有关信访问题、法律援助问题、物价问题撰写了多份提案,为了完善政协的工作机制,我还写了一份“建立政协问政制度”提案,参政议政、民主监督、政治协商是政协工作的三大职能,要履行好,就必须知民情,还要知政情,人民代表大会有质询制度用以了解政情,政协作为我国宪法确定的基本政治制度,很有必要建立与人大相对应但又有别于人大质询的工作方式,我在接听热线电话的时候,有一位湖北的老科技工作者对我说:你可否建议中央在湖北建立一座核电站,湖北电能不够严重制约了经济发展,由于这个问题谈专业,我准备向委员当中的专家请教。我还就如何使困难群众及时、高效的享受法律援助的相关权利,畅通法律援助通道写了一个提案,这个提案的背景是法律援助近几年发展很快,特别是得到中央财政的支持后,一些经济欠发达的地区也将法律援助工作开展的有声有色,通过我们的工作,使困难群众感受到了党和国给与的关怀和爱护,感受到社会的公平与正义,但是,一些地方的法律援助通道并不畅通,与政策、法规有关,也与执行过程中掌握不准确有关,比如:法律援助已经批准,就要完全免费为受援人提供法律服务,而法院对于经济困难的人应当缴纳的诉讼费可以减、缓、免。这就与法律援助的完全免费有冲突,此外,减少多少、缓交到何时都不明确,由法官自由裁量,有时候减少了费用,受援人依然没有能力缴纳,有时候缓交诉讼费,被决定为缓至判决前,所以审理程序很顺利,但是不交诉讼费不给判决书。种种情况,使得法律援助这项党和政府给与困难群众的关心和爱护难以落到实处。我希望这个提案可以解决上述问题。

  现在,我入住北京华润饭店,今天刚刚到,抽空先写这么多,等到有好的内容和会议上的新鲜事,我立即写,不睡觉也写,因为全国两会不只属于委员和代表,它是属于全国人民的。


  有感于大会开幕

  2008-03-04 11:50:54] 作者:王林

  昨天,十一届政协第一次会议开幕,对贾主席、张副主席作的工作报告和提案工作报告感到很亲切,因为报告所述内容的相当一部分工作我都亲身参与,有亲身感受。如我参加了全国政协对东北吉林自然生态保护的视察,参加了福利保障界别对湖南、湖北残疾人事业发展以及存在的困境方面的视察,还参加了全国政协社会法制委员会组织的“法制与和谐”理论研讨会,因为参加这些活动,使我感到这些委员的那份荣耀,更感到肩上沉甸甸的责任。我们有对国人报告我们是如何履行政协委员的职责的义务,更有为国家和谐、人民幸福努力工作的责任。为此,我除了搞好自己的本职工作,还用相当多的时间用来了解民生、民情。有人对我说:别把自己弄得那么累。但我总是想,全国13亿人,就我们2000多一点的人代表全国人民参加最高级别的国家议事活动,只能考虑如何做好,没有权利考虑累不累!
  
  在上一届政协委员的任期内,我总是把目光放在困难群众的身上,这与我从事的法律援助工作有关,我撰写的关于清欠农民工工资的提案获得全国政协优秀提案奖。我撰写的关于对重度残疾人由国家供养的提案得到有关部门的重视,等等,当一个委员认真履行了自己的职责的时候,我的切身感受只有两个字,那就是幸福!

  我看到广大网友对我的博客中的关于教育工作改进的几点意见给与高度的肯定,从内心里表示感谢,这个意见来自主要来自于湖北省黄石市第九中学副校长陶坤波老师,在此,我也向陶校长的丰富学识和极强的社会责任感表示崇高的敬意!向在教育第一线的老师们致以诚挚的问候!向广大的学生表达我对你们的希望:掌握过硬本领,报效我们的国家,努力成为中华民族复兴的生力军!
  
  在这里,我要向广大的网友说声对不起,由于我用汉语拼音输入,经常会出现错别字,开会的议程安排的很紧张,有时候没有时间校对就发到博客上了,自己后来看到后很不好意思,改了一些,但还有很多没发现。大家阅读后发现错别字,就留言告诉我,我立即改。别客气,一个人的脸上有脏东西,是很喜欢得到提醒的。要开会了,就写到这。


  律师参政议政发展迅速

   [2008-03-04 22:19:29 | 王林 ]

  今天下午,我受全国律师协会邀请参加全国律师系统两会委员代表座谈会,大会后,我惊异的发现,今年的委员代表比去年多了一倍,这不仅仅是数量的增加 ,我认为,随着国家法制进程的加快和律师在参政议政过程中所表现的不可替代的作用,律师这个不被人们普遍认识的行业,已经从幕后走到台前。我自己作为律师的一分子,感到无上光荣,同时也感到使命与责任沉甸甸的压在肩上。政协会议的内容,有相当一部分需要对立法和政府工作发表评价性的意见。据有专业知识的律师在这个时候,往往会以期优雅的姿态、良好的法律素养和缜密地分析发表不同反响的见解,去年,在讨论物权法草案的时候,我受福利保障界别委员的委托用一个下午的时间为大家讲解物权法的立法精神、意义以及所涉及的法律实务,在讨论该法时候,所有本届别委员均能将自己或自己相关的物权法律事务以全国政协委员特有的视角对物权法的讨论发表自己的意见,我再一次感到律师在参政议政的过程中所发挥的特殊作用。

  除此之外,很多地方政府已经开始组建政府法律顾问团,为政府依法决策提供法律支持,还有的地方政府设立首席法律顾问一职,此举不仅可以帮助政府在依法行政的轨道上多了一个有力的支撑,更是广大的群众看到我们的政府是法制政府。总之,看到我们律师队伍在国家最高参政议政的领域表现出独特的魅力和作用,从内心感到由衷的高兴。我的身体不太好,让我不要喝酒,可是我为律师事业的发展感到兴奋!为国家对律师参政议政 的作用给与高度的肯定,主动满饮一杯酒,我真的很高兴,民主与法制的进步在我们的注视和参与下进步了,而且是大踏步的进步,为此,我与大家干杯!我要说的是不要为存在的缺陷忧郁,因为任何事物的发展都有一个渐进的过程。对不起,我很困了,明天再写。

  告诉大家,在我们这个界别小组,有两个著名的名人之后,一个是船王包玉刚的女儿,另一个是李大钊的儿子,我没有时间与他们详谈,有新的内容立即发表。


  我成为社会福利保障界别在11届政协第一个发言的委员

  2008-03-05 23:10:00 作者:王林

  3月4日下午,十一届政协第一次会议的第一次小组讨论开始了(因为上午有很多大会注意事项需要通报,故未安排讨论),会议刚刚开始,本届别的召集人也是我们的组长张文康委员用温和的目光看了一下会场,用特有的上海口音的普通话对我说:王林委员,你就第一个发言吧,这是个值得纪念的时刻,因为这是换届后的第一次会议的第一次发言。我怀着激动而紧张的心情开始发言。我说:贾主席和张副主席的报告是客观的,它充分体现了人民政协在新时期为促进国家发展、社会稳定和祖国统一所发挥的巨大作用,充分体现了因为对民生的高度关注而使民生发生重大改变显著的效果。我所以说这两分报告是客观的,决不是一句客套的话,因为报告说列举的大部分政协工作,我作为十届全国政协委员都有幸参与,记得我在参加界别组织的对湖南、湖北残疾人生存状况的调研活动中,跟随全国政协社会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走社区、进农户、慰问敬老院、看完孤儿院……点点滴滴即在心上,形成了3各有份量的集体提案和一个大会口头发言,我们的提案得到党和国家领导人多人次重要批示。当王建伦主任代表我们届别作大会发言的时候,全届别委员眼含着热泪,认真聆听,随后报以热烈的、经久不息的掌声,为什么?因为我们认真的作了一个委员应当作的事情,因为我们的工作得到了党中央国务院的充分肯定,因为我们,广大的残疾人的生存状况引起的广泛的关注并因此得到改善,因为我们是这其中的一员。

  我在发言中诚恳地给中央和全国政协提出如下加以:

  1、进一步完善闭会期间政协届别活动的工作规则,借别活动是政协委员在闭会期间履行委员职责的重要方式,也是十届政协在政协工作中的创新,也是政协委员发挥主体作用的一种重要方式。
  
  2、建议建立人民政协的“问政”制度,我认为人民政协履行宪法赋予的三大职能即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和参政议政,需要有充分的了解政情、民情的渠道,人民政协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被宪法确定为基本政治制度和根本政治制度,人民政协有必要建立与人民代表大会“质询”对应的“问政”,用以了解政情、民情,这样可以更有效的发挥民主监督和参政议政的作用。

  3、进行多种形式的视察,全国政协视察对地方的压力很大,由于种种原因,我们的视察往往不能很细、很深,如果我们了解的情况与政府和有关部门了解的一模一样,我们根据什么提出更好的建议?

  我还以老委员自居谈了作为全国政协委员的一些体会:认真学习,丰富自己的政治素养和参政议政的技能,这样我们常能参政参在点子上,议政议在关键处。我想起李瑞环老主席的嘱托:要帮忙不添乱的真正含义。

  我把前五年的感受告诉大家:在实现上要有激情,没有激情就不会创新;在参政议政上要有热情,没有热情就不会付诸行动;对待群众,要有感情,没有感情,我们就会失去生存的土壤;委员之间要有真情,没有真情我们就不会团结,更不会为民族的复兴、人民的幸福做好应该做好的工作。

  我的发言得到所有委员的认可,我看到福利保障届别的委员已经做好准备,他们准备好如何在国家快速发展的同时关注民生,改善民生,我看到了希望,因为有人在我发言结束后立即举手示意要求发言,就在这时候我发现一个委员已经把握的话筒放到自己面前准备发言了。张文康委员风趣地说:要王林委员首先发言是担心冷场,现在我很担心场子过热。很晚了,先写道这,大家想知道什么也可告诉我,我去为你们搜集,谁让我是全国政协委员!

 

  用生命开拓“法援”路的勇士---王林同志的先进事迹

  王林同志生于1963年8月,1986年调入市司法局宣教科工作,1989年调入市经济律师事务所(现名为湖北鸣伸律师事务所),1990年考取律师资格,1995年任湖北可达律师事务所副主任,现为三级律师。1997年经医院诊断患精原性细胞癌。在1997年至1998年两次较大的手术接受放、化疗治疗后,病情有所好转。1999年初,党委传达了将成立黄石市法律援助中心(以下简称中心)的决定。王林感到,这是一项利国利民的新事业,而且认为法律援助将可以帮助自己实现用有限的生命实现人生最大价值的愿望。

  于是,王林主动向市局党委请战,并陈述自己的优势,他甚至把自己的重病也作为开展工作的有利条件。当局领导担心他身体能否承受时,他笑着说:我虽患重病,但现在状况还好,如果社会知道这一情况,可能会对法律援助表示更多的支持和理解。经市局党委会研究,决定正式任命王林为中心筹备负责人。

  王林就这样走马上任了,但上任后,才发现工作难度比原来设想的要大得多。